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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普法责任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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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普法责任清单

单位:(盖章)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时间:2024年3月27日

序号

工作时限

普法内容

普法对象

普法目标

行动计划

1

2024年12月前

党的二十大精神

干部职工

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全面、系统、深入学习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。

1.全面学习、全面把握、全面落实;

2.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;

3.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增强全民法治观念”的要求,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。

2

2024年12月前

习近平法治思想

干部职工

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

1.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;

2.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;

3.加强学习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》

3

2024年12月前

宪法

干部职工

深入开展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宣传教育,推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。

1.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、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培训、青工委学习培训内容;

2.落实宪法宣誓制度;

3.组织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和“宪法宣传周”集中宣传。

4

2024年5月

民法典

干部职工

推动民法典走到干部职工身边、走进干部职工心里。

1.以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;

2.将学习民法典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培训、青工委学习培训内容;

3.将学习民法典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。

5

2024年4月

国家安全教育

干部职工

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。

1.深入开展“4·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;

2.集中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、国家安全法、国家安全教育警示案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等;

3.集中收看国家安全、保密相关宣传教育视频。

6

2024年12月前

党内法规

干部职工

推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、制度化。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力度,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普及度和知晓率。

1.将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会学习内容;

2.将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学习重要内容;

3.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,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。

7

2024年12月前

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

干部职工

提高干部职工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,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、促进国企、民企、私企依法合规经营,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。

1.大力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;

2.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。

8

2024年12月前

日常学法

干部职工

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法治素养

1.落实日常学法制度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。

2.将宪法、民法典、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,组织开展集体学法;

3.坚持利用好“法宣在线”云平台学法,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%以上。

9

2024年12月前

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机制

领导干部

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水平

1.认真贯彻落实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《贵州省贯彻落实<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>实施办法》;

2.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;

3.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;

4.党委书记、院长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;

5.落实党委书记专题述法工作要求。

10

2024年12月前

“送法进乡村、进企业”

村民、村支两委、村党员干部、服务园区干部职工

普及知识,扩大知法用法范围

1.依托产研院派驻元田村驻村干部面向广大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;

2.利用到园区做服务时向园区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;

3.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;

4.大力宣传宪法、民法典。

11

2024年12月前

在官网开设法治宣传专栏

干部职工、服务对象、群众

年内发布4个以上普法信息

提高普法宣传范围和公开力度。

12

2024年12月前

档案法

干部职工

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。

1.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;

2.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纳入各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。

责任领导:胡庆      责任部门:综合管理部       联络员:贺丽郦联系电话:0851-848272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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